大棚房专项整治方案 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7 11:13:49 来源: 发言稿 点击:

大棚房专项整治方案 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中药材市场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药材市场秩序,加强对中药材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双打”领导小组、国家局关于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和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中药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股,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二、时间安排 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从2012年6月开始, 2012年9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20日)。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宣传动员和部署,确保专项整治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二)整顿治理阶段(2012年6月21日—8月)。组织开展辖区内中药材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中药材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2年8至2012年9月上旬)。在2012年8月26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2年8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市局,做好迎检准备。

 

三、检查内容 (一)中药材经营企业 1、是否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是否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

3、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是否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是否存在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

5、是否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二)医疗机构 1、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中药饮片,是否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所购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2、从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是否要求企业提供经营企业资质证明以及所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以及质量检验报告书;

3、是否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规定使用中药饮片,保证在储存、运输、调剂过程中的饮片质量;

4、是否存在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的行为;

(三)监督抽验 注重收集信息,对国家公布不合格率高的品种、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的中药材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做到检查到哪里,抽验就到哪里。对监督检验发现的假劣中药材,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管,抓好工作落实。各股室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把开展中药材专项与日常监督稽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非法经营中药材窝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不符合要求的中药材依法予以查处,对制售假劣行为要一查到底,对触犯刑律的,要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的要求,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对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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