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0:08:08 来源: 发言稿 点击:

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健全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和行业管理部门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

一步增强企业责任感、 使命感和紧迫感, 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集团公司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

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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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 把安全生

产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专题研究、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3.明确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分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

况。

(二)分管安全领导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 集团公司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活动

安排。

3.督促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

核。

4.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5.协助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1.研究和解决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

案。

3.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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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分管部门、 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

5.协助开展分管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除做好本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外,还

承担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职工职责

每个职工除了对本岗位的业务负责外,还要对本岗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

命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

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

各单位、 部门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 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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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要认真针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山东枣庄交运集团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十日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6 年 2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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