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总结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08 11:07:30 来源: 心得体会 点击: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放管服”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体现了政

府自身建设的完整性,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化。下

面是小编整理的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一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

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

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

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 行政许可项目精简。 XX年以来, 我局根据区里的总

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

是从 XX 年 8 月开始至 XX年 11 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 25 项减至 2 项,精简比例为 92%;第二轮改革是从 XX 年 3 月开

始至 XX 年 9 月结束 ( 期间新增审批事项 9 项) ,行政审批事项由 18 项减为 7 项,减少 11 项,精简比例为 %。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 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

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 XX

10 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 详见附件 )

( 二) 清理行政权责。

 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

梳理行政权责 9 类,共计 611 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

7 项,行政处罚 533 项,行政强制 21 项,行政征收 1 项,行政检查 23 项,行政确认 1 项,行政指导 3 项,行政服务 3

项,其他行政权责 19 项。

( 三) 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 XX 年 3 月 1 日起执

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

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 XX 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

2929 宗,决定

处罚金额 1192800 元 ; 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

182 宗,许可 155

宗,受理垃圾转运证 46 宗,许可 46 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

2 宗,许可 2 宗 ; 签订行政征收合同 853 份,收取垃圾清运费

元。截止



XX 年



4 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



992 宗,

决定处罚金额



356000



元 ;



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



23 宗,许可

22 宗,受理垃圾转运证 28 宗,许可 28 宗 ; 签订行政征收合

同 853 份,收取垃圾清运费

2999719 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



一)



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



7 项行政许可的办理

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



1、5、7



个工

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

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 ;XX 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

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

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XX 年,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

局将 7 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

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 二) 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

实际情况,对 9 类行政权责

611 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

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

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

9 类 574 项权责事项。理

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

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

( 深

法制【 XX】159 号 ) 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

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

7 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

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

执法权的决定》 ( 深府【 XX】114

号) 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

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

3 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

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

“户外广告

设置许可”、“垃圾清运” 、“环卫设施管理”等

3 项部分下放

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

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

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 24 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

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

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

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

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

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

并在政务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 三) 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

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 XX年 12 月 26 日,在《罗

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 ( 暂行 ) 》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

案件办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

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

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

 如城市垃圾准运证。

 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

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 ; 二是推行全流程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

需要到现场勘查 ( 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 ) 、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 ( 饲养犬只许可 ) 、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 ( 垃圾准运证 ) ,因此只能接受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上办

; 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 一) 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

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 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 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

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

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

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

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 二) 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

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

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

可的情况, 规范行政行为, 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

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上

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

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

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

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二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 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

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

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

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

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 1 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

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

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

良好格局。

( 二) 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

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

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

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

全面梳理,最后形成《 ** 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 ,就

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 ** 电子政务向社会公布。

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

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 三)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

清理出需新增、 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

28 项,

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今年 5 月正式印发《 **

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

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 四) 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 ** 区司

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

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 “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

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

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

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

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

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

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

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

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

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

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 13 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

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

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

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

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 ,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 ,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

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上办事等活动,有

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 “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三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

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

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

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

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

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

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

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

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

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

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

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

( “六办一所” ) ,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

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

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建立了中长期《镇

文教卫生发展规划》 ,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

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 2 亩,各村实施了“一

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建立了

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 、“四议两公开”等

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

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

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

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

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 改革滞后。

 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

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

进一步加强 ;

3、放而不松、 管而不严。

 很多审批项目, 一再说放权,

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

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

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

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

人提供有效证明, 而个体要提供证明 “我是我” 却力不从心 ;

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

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

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

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

分清职责、明确责任 ; 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

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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