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一岗双责_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3 13:40:43 来源: 自查报告 点击:

幼儿园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 保幼儿园大局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幼儿园“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工作岗位,承担业务工作 和安全工作两种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 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 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职责:园长对本单位总体工 作和全体人员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和人员负责;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 班主任、科任教师对本班 (任

课班级)工作和幼儿负责,其他责任人对其所负责的工作和 人员负责。

三、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 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项业务、制度、安全 等的落实情况。

四、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时,发现职工或幼 儿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 要做好交谈记录,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迅速向分管领 导或园长汇报。

五、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 的原则,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

查、同考评、同总结,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监管体系。

六、 进一步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具体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职

责,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 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

理水平,形成高效有力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七、 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考核细则,不断 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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