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表现

发布时间:2021-01-13 09:02:04 来源: 自查报告 点击:

三违”及其主要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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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00 九年九月

三违”及其主要行为表现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 “三违”特指管理者 或操作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制 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 人的不安全行为。

 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和违反劳动纪律。

一、 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指各级管理人 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 安全生产保障 措施要求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在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指挥生产作业的不安 全行为。主要行为表现为:

1、操作者未经安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 或教育培训不合格而安排其上岗作业;

2、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等作业条件)不 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不采取安全措 施,盲目安排生产作业;

3、工程项目及生产线未经安全性验收而 擅自下令生产使用;

4、对下级或操作者反应报告的安全隐患 不研究、不治理、不采取安全措施而组织生产;

5、不按规定给操作者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而强令或默许操作者上岗作业;

6、未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及未制定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而组织生产作业;

7、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失和明显失效情况 下盲目组织生产;

8、超员、超量、超时、超负荷组织生产;

9、当管理者了解掌握到操作者的身体状 况、思想情绪及心理状态不能保证安全操作 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或暂停其作业安排 (尤其是危险作业等特种作业);

10、其他因管理控制措施不到位, 存有安 全隐患及事故风险时的生产组织指挥行为。

二、违章操作: 违章操作指操作者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 求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进行生产作业的不安 全行为。主要行为表现为:

(一)机械设备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设备传动部分保护罩(栏)缺损或未 关好而开车操作;

2、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 和不挂警示牌;

3、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

监护或不采取动力源断电措施;

4、随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5、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 期限等)使用设备;

6、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操作时不 用;

7、随意开动被查封(封存)设备;

8、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 照明、信号、

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

9、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电源或使用时不 挂临时线牌,且没按规定接线的;

10、检修高压线路或电路时不停电、 不验 电、不挂接地线;

11、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

12、带负荷运行时断开车间 (回路)配电 刀闸或总开关;

13、违反起重十不吊;

14、货梯载人运行;

15、开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

16、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 闸阀;

17、电器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18、旋转机床切削时带手套操作 (上下料 时除外);

19、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不使用合格绝缘 棒和绝缘手套的;

20、加工机械电器接地不牢固或无保护接 地的;

21、对插座电源不标识, 使用标识不明或 损坏的电源插座的;

22、任意调节移动式空压机上的限压阀或 限压阀未按期检验、无铅封的;

23、高压气瓶在使用中未固定或使用安全 附件不全的气瓶;

24、气瓶压力表、减压阀破损、超压使用 的;

25、用带油污的擦布擦拭氧气瓶或用带油 污的手去直接操作氧气瓶的;

26、未停机给设备传动部件加油或擦拭运 行部位的;

27、锅炉压力容器超装超压、 超温和超期 运行的;

28、锅炉压力容器无使用许可证, 操作人 员没上岗证,安全附件不全或安全附件不按期 进行检查、校验的;

29、在使用和搬运气瓶过程中抛、 滚、敲 打、撞击、火烤或不按规定存放的; 容器内作 业无人监护, 不使用通讯设备, 不采取安全防 范措施的;

30、潮湿地面、 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 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

31、其它与机械设备有关的违章行为。

(二)防火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违反公司烟火管理规定的;

2、违反四级风以上室外明火作业,大风 天用火规定的;

3、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

4、消火栓 1.5 米之内存放杂物、产品影 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5、私自动用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用于非 灭火用途的;

6、易燃易爆品没有按消火规定运输、储 存、使用及防护设施不符和规定的;

7、机动车辆进入液化气站、火工区、库 区没有配戴阻火器的;

8、值更人员夜间不按规定进行巡逻检查 或擅自脱岗的;

9、焊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 距离小于 5 米,两瓶与明火点距离小于 10 米 的;

10、明火作业没有进行审批私自动火的;

11、焊接没有进行专业培训、 无证上岗操 作的;

12、违反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公司内交通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无驾驶证驾车的;

2、酒后驾车的;

3、驾驶转向器、制动器、后试镜、刮水 器、灯光信号装置、 方向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车辆;

4、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超规格等) 驾车;

5、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或号牌不清晰、 不完整;

6、车门、车厢不关好驾车;

7、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防火帽;

8、把机动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

9、采用翻斗车、三轮车、叉车运输的危 险品的;

10、机动车辆进入火工危险品工房、 库房 内或在其门前小于 2.5 米处进行装卸作业的;

11、叉车上载人的;

12、机动车客货混装违章驾驶的;

13、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搭乘无关人员的;

14、装载液态和气态易燃、 易爆物品的罐 车不挂接导链的;

15、违反其他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 为。

(四)火工工艺技术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不履行弹药、火工品研制、试验、生 产安全审批手续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 研制生产的;

2、弹药、火工品的各类工库房温度控制 不符合工艺规定而研制、试验、生产的;

3、违反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定员定量规定 的;

4、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内不按规定存 放物品和使用黑色金属工具的;

5、不按规定移动或搬运危险品,造成危 险品跌落、摩擦或撞击的;

6、不执行弹药、火工品安全操作规程和 工艺操作的其它违章行为的;

(五)综合安全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

2、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3、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 站(房)区域内逗留;

4、焊割未经完全清洗和不具备充分通风 条件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 道;

5、物件堆放超高、不稳妥就结束工作;

6、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长 辫,而不戴工作帽或戴帽不将长发置于帽内进 入生产区域内的;

7、在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和机械化 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8、在有五级大风的情况下高空作业;

9、穿高跟鞋的;

10、高处工作穿硬底鞋的;

11、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的;

12、高处作业位置在非固定支撑面上或牢 固支撑面边沿处和支撑面外, 以及在坡度大于 45 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13、加工过程(金属切削、打磨等)中有

颗粒物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眼镜的;

14、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酸洗作业 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15、违反其他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有直接造 成伤亡或燃烧、爆炸,伤人事故可能的;

16、进入火工区研制、 试验、生产现场的 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携带禁忌 物品;

17、未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擅 自从事危险作业的;

18、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 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的;

19、在危险品库房内从事生产、装配、 拆 卸、检验、试验和测验返修等工作的;

20、不按规定销毁处理废弃的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质的;

21、火工生产作业时未打开疏散门窗插销 的;

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浮药、 残药不及时 清理的;

23、违反弹药、引信、火工品及危险化学 品存放规定的;

24、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易燃易爆残留 物不进行彻底清理的;

25、在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场所内从事弹 药、火工品生产装配,研制工作的;

26、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占用、堵塞安 全通道的;

27、将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冲入 (排入)下水道的;

28、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时, 现场与其它设 备、工房相连的管线, 没有断开或没有用盲板 隔离的;

29、火工生产不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和私 自拆装、改装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

30、危险品岗位作业人员私自脱岗、 离岗 的;

31、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的, 高 处作业往地面任意仍物件;

32、违反其他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指管 理者及操作者影响安全生产作业, 且容易产生 安全生产事故的, 违反劳动纪律要求的不安全 行为。主要形式表现为:

1、饮酒后组织指挥现场生产或进行生产 作业;

2、在禁止烟火区域携带火种或吸烟;

3、作业期间在生产现场滋事、打闹、窜 岗、干私活等与生产作业无关的影响安全生产 的行为;

4、作业期间擅自脱离岗位及失职失察行 为;

5、在生产现场未经授权随意进行有碍安 全生产的管理活动, 无故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要求的行为;

6、其他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违反企业 劳动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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