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织部最新公示 张宏伟:再见兄弟

发布时间:2019-01-01 02:41:50 来源: 教育文本 点击:

  30年前,他是一个农民工;30年后,他是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胡润金融富豪榜”第19位。   30年前,他们是一同打天下的兄弟;30年后,他们反目成仇,即将法庭对决。
  2006年11月,当年福难同当的32位兄弟,一纸将张宏伟及其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立他们公司股东的地位。张宏伟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不迟不早偏偏选在这时候来清算旧账――公司股份改革正面临成功与否的关键时刻,大有挖墙脚之嫌。这一纸诉状,使尘封往事迎面扑来。
  
  被逼的愤怒
  
  1993年12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4000万股股票,其中900多万股按个人贡献、职务、工龄等指标被分别划到职工名下,并发给职工资产股股票作为凭证。作为创业元老,32位“老兄弟”都分到不菲的股份。
  然而,并不十分明白股票为何物的股东们,只依稀认为“好像以后可以换钱”,于是,900多万股的大部分,并同他们的户口簿、结婚证,锁进了小匣子。
  13年后,2006年7月,东方集团股改,引起股民一阵骚动,那些几乎被遗忘的原始股同时也被扰动。32位创业元老手中共计285万股的原始资产股最先苏醒。他们开始彼此联系,这才发现分别后彼此的境况都颇为落魄。流落各地的旧人很快重聚,大家希望张宏伟能兑现当年的承诺:285万股的原始资产股,多年滚动已增至大约2280万股,按2007年1月12日每股8.68元的价格算,这部分股权市值约为1.97亿元。
  然而,当他们兴奋地赶赴东方集团,一盆冷水却迎面泼来。宽敞明亮的高管办公室里,没有人认出这些“前辈”,更没有人认同这些已经泛黄的《东方企业集团股票》,工作人员数次挡驾,他们最终也没能见到当年的证人――张宏伟。
  心很快结冰,因为被否定的,不仅仅是这些年月已久的股票,还有他们自己!出发前特意着装的他们一屁股坐在路边,“富贵不能忘本!”他们绝对要找到张宏伟理论一番。于是,“股东维权委员会”很快成立,韩国志被推选为委员会秘书长,赴京“求见”张宏伟。
  韩国志1985年来到东方集团,先是给集团党委书记当司机,后被派往北京、海南分公司工作,1995年后未被公司安排工作。
  “在北京我多次到公司找张宏伟,都被公司的人挡驾。我只好天天蹲在公司门口守着。有一天,我得知张宏伟要外出开会,就守在公司门口等了一天。到凌晨1点多钟,见张宏伟乘车出来,我也打车跟在后面。可能是张宏伟发现后面有人跟踪,报了警。在天安门广场附近,来了10多辆警车将我拦了下来。”10多年没见面的兄弟就这样相见了。
  第二天,张宏伟在公司接见了韩国志,表示公司认可老员工们的资产股,至于怎么给、什么时间给,公司在研究后会拿出一个方案来。
  “张宏伟说自己很忙,以后就不要来北京找他了,有事可以电话联系。2006年8月6日,东方集团曾派人到哈尔滨调查,此后就没了音信。那段时间,我打了好多次电话他也不接。2006年8月份我再次到北京找他,他也不见我了。张宏伟是全国政协常委、工商联副主席,没辙的我就带着股票凭证、公司章程以及体改委有关文件等资料,到全国政协信访部门、全国工商联上访,但都没有答复。”
  一路风尘却收获无几的韩国志将此行向兄弟们汇报后,大家愤怒了,憋屈了几十年的委屈一股脑儿倾倒出来,一怒之下,他们决定与张宏伟对簿公堂。
  
  那些年月
  
  1984年,正式注册成立哈尔滨东方建筑工程公司,拥有400万资产。
  1988年,组建东方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898万元。
  1992年,改组设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就在“股东维权委员会”送交诉状的几天后,如鲠在喉的弟兄们却意外地相继接到10多年没有联系的张宏伟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张宏伟开始回忆当年一起创业的峥嵘岁月。
  张宏伟4岁就随着全家下放到哈尔滨呼兰县杨林乡,20岁跟着舅姥爷学盖房子。1978年,24岁的他带着一支绝无仅有的“特殊施工队”――自带粮食、蔬菜、行李、锹、镐、筐、木瓦匠工具,“浩浩荡荡”开进哈尔滨酱菜厂。在当年的酱菜厂职工的记忆中,这是一支衣裳褴褛的施工队伍,但他们却在短短的7天内,完成了两层楼的全部砌筑任务,质量完全合格。
  这个起点后来被广为传颂。这支临时拼凑起来的民工队,从此成立为呼兰县杨林公社建筑工程队,这就是东方企业集团的前身。1992年,东方企业集团改组设立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此,无数可以载入中国企业发展史的传奇便一一诞生:1988年,在前苏联境内成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9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1994年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东方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成为国内上市公司中第一家拥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公司……
  一边是集团辉煌的飞升,一边却是当年艰苦创业的元老们四处流落。
  “我是1995年原来开的车被换了之后,公司没有再给安排工作,觉得没脸呆下去,只好回家,但当时并没有与公司签订解聘合同。”
  “我是1995年下半年因病在家休息,此后公司没有安排我工作,我也一直没有出去找工作。公司从未正式解聘我,也没有宣布我退休。”
  “我们大部分被搁置起来,自己能找到资金或建筑项目就继续做,否则就让闲着,既不发工资,也不宣布退休发退休金,更没有劳保。”
  原来1994年东方集团上市后,需要吸引层次更高的人员,而这些创业元老大都是农民出身,文化素质不高,“于是,1994年上市以后一段时间里,原来的创业元老们基本被清理出局。”
  
  那些人们
  
  金彦芳,1956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校。1987年,52岁的她放弃了安逸的国营企业工作和晚年生活的保障,加入东方公司,从事合同预算工作。之前,她是黑龙江省住宅建筑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正科级),兼经营部副主任。1995年,60岁的金彦芳被东方公司退养,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任何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2004年前后,金彦芳被确诊为肺癌。由于没有医保,只能自费治疗,一年就花了十几万元。她于是想到了那15万股资产股。病榻上,她无数次写信向张宏伟呈请,却都如泥牛入海。
  2006年10月10日晚上,金彦芳在弥留之际,把股票放到儿子的手中,说“儿子啊,我病了这么多年,欠了不少债,你要好好保存这些股票,东方公司会有说法的。”“说着说着,她头一歪,就这样去了。”金彦芳40多岁的儿子泪流满面。
  金彦芳解脱了,曾与她共事多年的于长鹿有些苦涩,又夹杂些羡慕。
  厚厚的灰尘覆盖着一捆捆书籍,从房间一直堆到走廊,房里只有一张破烂、简易的桌子和几把满是污垢的破旧椅子,21英寸的旧电视是唯一的电器。“不好意思,我几年前就已经半身不遂了。”于长鹿艰难地挪到门槛旁,望着楼道口的那缕阳光,回忆起曾经辉煌的自己。
  “我1953年毕业于哈工大土木系。1989年前一直在国营企业。1989年东方公司在哈尔滨市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审查时,连一个有证的工程师也没有,只评为承包6层以下的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而哈尔滨规定,楼房必须盖7层以上,意味着四级施工企业无权在哈尔滨承包建筑工程。当时负责资质审查的建工局领导就向东方公司介绍了我。
  1989年12月,东方公司派人找到我,好话说尽,要我调档案加入公司。按照规定,三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因此我一调入东方建筑公司,东方公司马上通过了资格审查,被评为三级施工企业,可以承包1~12层的楼房以及21米跨度以下的厂房。
  但是一年后,我发现东方公司不可能给退休金。我当时已经57岁了,经过一番思考后决定辞职,去了黑龙江省城研建筑公司,因为它是国营的,有退休金。
  两个月后,东方建筑公司的人事科长三番五次劝我回去,说了许多好话,因为几个月后就是年底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时间,东方公司的资质审查将面临通不过的危机。我于是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保证每个月给我开工资;二是保证退休后给发退休金。公司经理答应了,还给我写了保证。于是我又调回到东方建筑公司。1991年底,东方公司的资质年审通过了。
  1991年11月26日,我被省人事厅评为高级工程师。东方公司有了我这个高工,就可以晋升为二级建筑企业,有资格承包30层以下的民用建筑、30米跨度以下的工业厂房等建筑物。在当时的哈尔滨,有二级资质的建筑公司不超过10家。
  同时,东方企业集团在向省体改委申报股份制试点的申请文件中,需要报有高级职称的职工人数,虽然人数报了不少,但真正具有高工证书的,只有我一个人。后来公司股份制试点批了下来。
  分配资产股时,尽管我进入公司的时间不长,但我交了1000元,获得了5.2万股。
  1994年9月,公司上市快一年了,集团动员我、金彦芳等4个人退休。集团当时的人事处长对我们说,用你们的资产股每年的分红作为你们的退休金。但时至今日,东方企业集团从来没有给职工资产股股东分过红!
  退休前我的工资是每月1300元,退休后就没有了退休金、医保等,生活一下子失去了来源。1996年,我们几个退休老人曾给公司董事会及张总写过报告,请求落实退休金的问题,公司一直没有回应。1997年,我们又将这封信复印后发出去,还是没有任何反应。由于没有收入来源,1994年我开始摆地摊,出早市、摆夜市,卖过线头,一个赚几厘钱,也卖过服装。1998年5月,由于生活没有着落,精神压力特别大,很容易上火。一次最严重的上火后,就半身不遂,瘫痪了。至今,我已经病了9年。”
  
  遗弃!背叛!
  
  与张宏伟通话后,兄弟们心头的冰开始融化:张宏伟并没有忘记曾经患难与共的兄弟,当然就不会不承认他当年亲手发放的股票。正当大家热火朝天地商议着找个时间和张宏伟聚聚,像当年一样捶胸灌酒的时候,一个月后,又一盆冷水迎面泼来。
  2006年12月15日,张宏伟给这32名创业元老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传阅之后,兄弟们的情绪迅速跌至冰点,他们终于明白,今天的张宏伟,不再是那个整个冬天都穿着不合体的棉衣的工地带头人了,他是东方集团董事局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工商联副主席,是“2006全球华商影响力100强”的第50位。
  意见书上白纸黑字写着,32人所持有股票凭证系原东方企业集团(现已更名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职工核发的职工资产股凭证。由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东方企业集团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因此,“依据东方企业集团公司的股票去主张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法律上是错位,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但和这份意见书摆在一起的,是“股东维权委员会”的律师刚找到的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145号文《关于确认黑龙江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的批复》,“1992年12月,东方企业集团改组设立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东方企业集团股份的个人股东转为持有东方集团的股份,并同时放弃对东方企业集团的权益。”
  正在这时,律师打来电话:“从工商局调阅的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上,大部分股东的资产股股数不变,从几万股到几十万股不等,而张宏伟的资产股数量,1994年还是113万股,在1995年公司实施规范化整治后,突增至1.315亿股。你们的资产股数量不变,他的股数1年提高了100多倍,这是怎么回事?”
  32个兄弟依旧沉默,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意见书上有太多的词句他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像这句“鉴于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至1997年的规范化整治,该公司原有的集体资产股和职工资产股结构因被规范化的股东结构所代替而自然失效,基于此,现主张权利的32人所依据的职工资产股凭证已失去法律效力。”公司当年根本没有召开股东大会,也没有通知他们,怎么就给“规范化”了?
  此时,最困惑的当数韩国志。曾当面认可了他的资产股的张宏伟,却在《法律意见书》上矢口否认――根据黑龙江省体改委复(1992)132号关于《东方企业集团职工资产股划分方案》的有关规定,32人中有韩国志等8人较早因个人原因离开了东方企业集团公司,不再享有该职工资产股。韩国志查看《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也没有自己和另外7个人的名字,“当年,是东方闲置了我,怎么成了我‘因个人原因离开’东方?”
  这时,有兄弟说:“《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又是怎么回事?以前从没见过这份东西。上面显示的股份数、身份证号码等是相符的,除了被‘除名’韩国志等8人,其余24位元老都有签名,可这些签名都不是我们自己的笔迹,这又是怎么回事?”
  太多的不明白,却让弟兄们明白了,他们几十年引以为豪的友情、他们聊以自慰的曾经,已经被张宏伟忘记了。北国的冬天寒风凛冽,32个兄弟在风雪中踯躅。这么多年,无论生活如何跟他们过不去,他们都不曾寒过心,与户口簿和结婚证锁在一起的股票,不仅仅是生活无望时的救命稻草,更使他们在冬天想起曾经一同奋斗时热血沸腾,让他们鼓起等待春天的勇气。可如今,春天一下子变得如此遥远。
  编辑 白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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