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创业职能培育是围绕 围绕“六个一”定位目标,加强集采机构职能建设(二)

发布时间:2018-12-30 02:42:13 来源: 行业文本 点击:

  二、围绕第一专业机构目标加强职业化建设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涉及面宽、规范性操作要求高的工作。因此,作为政府采购重要组成部分的集采机构必须走职业化之路。国办发〔2009〕35号文件提出:“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集采机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政府采购执业资格专业人员”。这些都对集采机构的职业化、专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集采机构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强职业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保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操作“合法、合规、合理”。二是管理科学规范。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遵循政府采购运行规律;注重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公信度高。要把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廉洁廉政、效率效益、落实政策功能和政府采购服务配套、管理配套作为新时期集采机构职能建设的核心内容,从而体现职业化操作水平和服务水准,提高公信度。四是采购效能最佳。按照“应采尽采”和采购效益、效率、效果更佳的要求,通过加强预算单位年度采购计划执行管理和规范受理,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项目归集、集采联动以及加快电子化采购手段创新等方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五是团队职业化。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最终要靠人的发展,人是决定因素。“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将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任务,集采机构必须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三化”能力,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一是树立职业化意识。自觉提高以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修养为核心的职业素养。二是具备专业化能力。要把专业技能、职业资质、职业能力作为提升专业能力的主要依据。三是拥有知识化储备。根据新时期的新要求,把政府采购法律知识、财经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作为知识储备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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