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人品低劣 [“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冤案形成始末]

发布时间:2019-03-16 02:43:08 来源: 医药文本 点击:

  1955年9月30日,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向中共中央宣传部并中共中央呈上了《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处理意见的报告》。中宣部在审议了这份报告后转呈中共中央。12月15月,中共中央批发了这个报告。
  至此,“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定案。
  作为这个“反党小集团”头目的丁玲,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白色恐怖的30年代即担任过中共左翼文艺的领导人。1933年5月,丁玲被国民党逮捕。被软禁3年后,在中共党组织的帮助下,丁玲逃到延安。因其身份深受毛泽东的信赖,建国后,一度担任中国文协(中国作家协会的前身)副主席、中央文学研究所所长、《文艺报》主编、中宣部文艺处处长。
  另一名头目陈企霞,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左联”的一名老战士。40年代到延安后,先后在中共中央青年运动委员会宣传部及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工作。1945年担任华北联合大学文学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文协副秘书长、《文艺报》主编。
  从上大致也可以看出这样的一个事实:在残酷的战争年代,丁玲、陈企霞是坚定地跟党走的;在和平年代,党对他们也是委以重任的。
  认定这样一个事实,困惑也就随之而来:为什么建国刚6年,这两位曾经非常受党信赖的人竟然会变成“反党小集团”的头目?
  
  丁玲、陈企霞的“滑铁卢”:《文艺报》和文研所
  
  建国初期,在文艺界人士――尤其是青年作者――心目中,北京有两个地方是引人注目的。一个是位于鼓楼东大街103号的中央文学研究所,一个是建国门附近的贡院西街22号的《文艺报》编辑部。因为这两个地方基本上可以决定一个人今后在文艺界的命运。
  中央文学研究所于1949年开始筹备,1950年10月正式挂牌。它是新中国成立伊始创办的第一所、也是惟一一所培养作家的学府。在文艺界人士心目中,这里就是文艺界的“黄埔军校”,能成为这里的一名学员,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事情。
  《文艺报》最早是第一次文代会筹备期间办的一个内部简报性质的刊物。
  文代大会结束后,中国文联宣告成立,《文艺报》就成为文联的机关刊物,以“指导文艺思想”为专任。在文艺工作者眼中,它是代表党来领导文艺的。
  这两家机构的负责人是同一个人:丁玲。
  新中国成立前,丁玲在东北体验生活,准备在东北长期扎根,写出新的作品。1949年7月,中共中央主持召开了被称之为解放区国统区两支文艺队伍“大会师”的第一次文代大会,丁玲当选为文协副主席。会后,她本想返回东北,继续从事创作。但是,挂帅文艺界的周扬,却希望丁玲能担负文艺界领导工作的职务。在周扬的挽留下,丁玲留在北京。她的主要工作就是筹备中央文学研究所的创办工作。同时,又被任命为《文艺报》的主编。
  在文学研究所草创初期,不论从经费要求,还是研究所的教学方针,都是丁玲一手制定和筹划的。丁玲本人就是作家,对创作当然是内行,因而在这里,“她把自己的文学情绪转化为培养新一代作家上去了”。但是,这所让她倾注心血的学校,后来却让她背上了“一本书主义”、“个人崇拜”等一系列罪名,并成为她文学生涯的“滑铁卢”。
  1941年,丁玲主持《解放日报》文艺栏时,手下缺人手,经李又然介绍,陈企霞到丁玲手下任编辑。这是他与丁玲有实际工作接触的开始。
  第一次文代会结束后。周扬鉴于陈企霞“工作有魄力,有主见,有办法,也能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因而希望他到由自己担任副主席的文联任秘书长,但陈企霞却因为对周扬的“某些领导方法上产生了一些不同的看法”而拒绝了周扬的邀请,而到丁玲任主编的《文艺报》任副主编。陈企霞与丁玲又一次成了同事。
  在两人约3年的合作过程中,至于工作有多少成绩,很少有人提到,人们更多地提到的倒是,《文艺报》如何因粗暴批评而引起众怒的问题。
  翻翻从创刊到1952年的《文艺报》,是“一路批下来”的。开“战斗性和尖锐批评”风气之先的,是《文艺报》主编之一陈企霞对王林的小说《腹地》的批评。
  在丁玲、陈企霞主持、影响下,《文艺报》乱舞“棍子”,专横地批评了很多作家,否定了许多作品。对碧野的小说《我们的力量是无敌的》的批评,对萧也牧《我们夫妇之间》,对话剧《红旗歌》的批评,对小说《金锁》的批评,对歌剧《石榴裙》的批评,对朱定的诗《我的儿子》的批评,对王亚平的诗《愤怒的火箭》的批评,对卞之琳的长诗《天安门四重奏》的批评,对歌颂毛泽东的几首歌曲的批评,对胡考的漫画《美国纸老虎与战争贩子杜鲁门、麦克阿瑟、艾奇逊》的批评,对路翎的剧本《祖国在前进》和《洼地里的“战役”》的批评,对沙鸥的讽刺诗《驴大夫》的批评等等。这样的批评还可以举出许多许多。不管是从当年的立场还是从今天的立场来看,有些作品并不是没有缺点甚至是严重的缺点,对它们的批评也不是全无道理的,然而,这些批评大多是粗暴的、教条主义的、过火的。
  这种“一路批下来”的做法,一直持续到冯雪峰担任主编后才有所减弱。
  这种粗暴的批评方式,不但使文艺界人士感到“哆嗦”,也激起了众怒。到1954年批《文艺报》事件发生时,当时在外体验生活的陈企霞,已经离开《文艺报》两年的丁玲也被牵扯进来,就是在这时埋下的伏笔。
  
  “李琮事件”让陈企霞走到被批判的前台……
  
  1954年初,《文艺报》对李准小说的批评,使陈企霞稀里糊涂地走到了被批判的前台。
  李准的《不能走那条路》1953年11月20日在《河南日报》发表后,引起巨大反响,读者、中南局及河南省文艺领导,均给予很高评价。12月20日出版的《河南文艺》和25日的《河南日报》发表作家苏金伞的评论文章《读〈不能走那条路〉》。1954年1月,《长江文艺》转载这一作品,中南局文联负责人于黑丁发表文章给予高度评价。
  1954年1月30日出版的《文艺报》发表该刊理论批评组组长侯敏泽的署名“李琮”的评论《〈不能走那条路〉及其批评》。这篇评论首先肯定作者的创作态度认真、严肃,然后指出了作品的缺点,特别表示不赞成中南和河南方面给予的高度评价。这就惹出了麻烦。
  这篇评论,是在陈企霞“指使”下写的。
  于黑丁的文章发表以后,《文艺报》编辑部分工阅读中南刊物的侯敏泽在会上汇报说:于的文章对这小说来说是“拔苗助长”的方式,《文艺报》应该对此发表意见。陈企霞同意侯敏泽的意见,认为对于的文章可以提出不同看法,并提议让他作些准备,起草一个写作提纲。
  几天以后,侯将文章的提纲交给陈企霞。陈阅读后发现,侯在一些问题的提法上有过火之处。为了解情况,陈企霞告诉侯敏泽,让他把小说也找来看。陈看了小说后对侯说:这小说是应当肯定的,你的文章要按照这个思路进行修改。根据陈的意见,侯敏泽将文章又作了一次修改,交给了陈企霞。陈将这篇文章在编辑部内部进行了传阅,并综合大家的意见作了修改。然后就以李琮的署名发表了。大约再次修改前后,毛泽东看到这篇小说后,比较欣赏,就指示在《人民日报》转载。《人民日报》不仅转载,而且加了对小说推崇的编者按语。
  这样,事情变得有些阴差阳错。作为党报的《人民日报》推崇小说,却被《文艺报》粗暴地否定了。不明就里的陈企霞懵懵懂懂地踏上了地雷。
  《人民日报》和《文艺报》的不同评价,在于黑丁所在的河南文艺界首先引起反响。
  本来,对于李准的小说,河南文艺界就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的人对这部小说并不重视,而另一些人则很欣赏。李琮的文章发表后,不重视这篇小说的人当然很高兴,认为《文艺报》支持了他们,便纷纷写信给《文艺报》,表示拥护李琮的文章。但是,写文章高度评价这篇小说的于黑丁,便感觉到《文艺报》是与自己过不去,气愤之下便给冯雪峰写了一封信,对《文艺报》的做法提出抗议。
  《文艺报》的主编冯雪峰接到于黑丁的信后,便给于写了封信。信中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认为编辑部这样是不对的。为了表示编辑部内部意见的一致,冯雪峰在信中说,陈企霞也与他持有同样的意见。但是,冯这样写,事先并没有与陈企霞商量。
  因此,当他把写给于黑丁的回信给陈企霞看时,陈对此并不领情。他当即对冯雪峰说:“我认为于的文章是有毛病的,可以批评,也可以讨论,不应该先向于说我们全错了。我不同意对文艺批评用这种庸俗的‘息事宁人’的方法。”
  而冯雪峰则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希望陈企霞同意这样做。
  陈企霞固执己见地说:“我认为这样不分是非,各打五十板的方法,对工作并无好处,并损害了《文艺报》工作。如果你坚持这样写回信,那只代表你自己的观点,请把信中我的名字划掉。”
  这样,两人便发生了争吵,闹得不欢而散。
  李琮的文章不但在中南地区引起了反响,在作家协会也引起一些反响。文章发表不久,编辑部收到了大量的读者来信,而这些信是拥护李琮的文章的。在《文艺报》编辑《通讯员内部通报》的时候,陈企霞提议,把这些读者来信编进去。
  《通讯员内部通报》是由《文艺报》编辑部编辑的,一直由陈企霞负责审定。当这一期的《通报》编好送给陈企霞看时,陈企霞决定将其送给冯雪峰审阅。
  但是,冯雪峰看了后并未提出反对意见,就退回来了。陈企霞就发了稿。当这一期《通报》印出来之后,编辑部又陆续收到另一部分读者反对李琮文章的意见。陈企霞仍然决定,将反对这篇文章的意见搜集起来,编入编辑部《内部通报》。这个《内部通报》也是一种内部材料,主要是供文艺界领导人参考的。
  在李琮的文章引起纷争之际,《人民文学》杂志发表的路翎的几篇小说,在文艺界引起了普遍的意见。作家协会党组对此也很重视,决定开会讨论这些问题,同时进行关于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文件的学习。
  在作家协会召开的党组会上,周扬首先发言,他说,《人民文学》杂志发表路翎的文章,虽然有缺点,但并不是文艺方向的问题。但是《文艺报》所发表的“李琮”的文章,却很有问题。于黑丁是河南文联主席,《文艺报》不能随便批评,这是纪律性问题。而且,当时《人民日报》转载李准的小说并加按语,而《文艺报》却说这小说有缺点,这岂不是故意同党报过不去,反对党报。另一方面,《文艺报》在《通讯员内部通报》上所发表的读者来信,专挑拥护“李琮”文章的,把反对的意见压了,利用群众意见来威胁党。虽然在编这份《通报》时你们请冯雪峰审查过,但这样做也是无纪律无组织倾向。
  由于周扬将《文艺报》的问题提得这样严重,在座的陈企霞有些不平。因此,在周扬讲话过程中,陈企霞几次打断周扬的话,为《文艺报》进行辩解。当周扬讲到地方文联主席不能随便批评时,陈企霞即插话说,过去并没有这种规定。周扬对陈企霞说:既然过去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以后注意就是,这次也就算了。当周扬说到《文艺报》有与《人民日报》唱对台戏的意思时,陈企霞认为他既不根据事实,又把问题提得这样尖锐,立即插言说:周扬同志请你注意,我们并不知道党报要转载这一小说,同时《文艺报 》的文章是半个月以前发稿的,这恐怕不能说是有意反对党报吧。陈企霞的几次插话引起了周扬的不满。他拍着桌子说,你有意见,等会后再说吧。
  陈企霞会议上当面与作协党组书记周扬顶撞,无疑要给人留下一个袒护《文艺报》的形象。
  但是,问题至此还并没有结束,在接下来的对李琮文章的态度上,陈企霞的固执己见,使他最终得一个反对党的领导的罪状。
  这次党组会议决定,另外组织一篇文章对李琮的文章提出批评并在《文艺报》发表。会议推定由康濯来起草。两三天后,康濯就把文章写好,然后送给周扬、林默涵等人审阅修改。周扬和林默涵将文章作了大的修改后,送到编辑部发稿。
  文章经过周扬和林默涵修改后,即应视为定稿,编辑部人员不必再作改动。但是,陈企霞一定要提出修改意见。他仔细阅读了经过周扬和林默涵修改的文章后,认为这篇文章对《文艺报》攻击得有些过火,保护于黑丁的文章不必要。当时即向冯雪峰建议,这样的文章不能发,要经过修改,而且修改时要开会讨论。为节省时间起见,陈企霞提议,可由他先用红笔改一遍,开会讨论时如有意见,再改回来。
  于是,陈企霞将康濯的文章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了修改。晚上,《文艺报》编辑部决定开会讨论。
  但这天晚上召开的修改会议,开得并不顺利。《文艺报》编辑部大部分人的意见是,既然周扬、林默涵已经改过,我们不必再坚持作修改,照此发稿即可。由于各人坚持己见,实际上成了讨价还价的样子,大家都很不耐烦,陈企霞也只好不再坚持自己的全部修改意见,重新又改回来很多。
  这篇文章在《文艺报》发表时,冯雪峰写了按语。按语承认《文艺报》对这一篇作品看法不对。
  《文艺报》的“李琮事件”虽然因为发表了这篇文章而结束了,但是,固执己见的陈企霞对此做法并不接受。
  陈企霞的固执,除了使他获得罪名以外,没有任何作用了。于是,陈企霞“恃才傲物”,陈企霞“抗上”,陈企霞“反领导”的印象和舆论慢慢开始形成了。凡此种种,陈企霞都给各级领导――当然主要是周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就连丁玲在后来“帮助”陈企霞的会上,也认为和陈在一起工作,“像背了一个大包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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