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信用卡注意事项+重申信用卡操作

发布时间:2021-11-28 08:45:28 来源: 科技文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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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华南区各店店长、财务部、现金办、前端、收银员

FROM: 总部财务部资金组

DATE: JAN 26,2006

SUBJECT: 银行卡POS消费注意事项

为防范银行卡POS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收单风险,确保交易安全,现对银行卡受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银行卡消费受理注意事项

1、首先应认真辨别持卡人出示的银行卡是借记卡(储蓄卡)、国内信用卡还是国际信用卡;

国内信用卡的基本特征:银联标志、姓名汉语拼音、有效期限、防伪标志等;

国际信用卡主要有万事达卡(Mastercard)、威士卡(Visa)、美国运通卡(AE)、大来卡(Diners Club International)和JCB卡。

2、请谨记借记卡(储蓄卡)消费凭密码确认,信用卡消费不论是否设有密码,都必须持卡人签名确认;不要误认为只要持卡人输入密码正确并过POS就算交易结束;

3、交易成功后,不论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持卡人必须在签购单上签名确认;

4、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时,须要持卡人出示身份证明并将证件号码抄于签购单上,同时请当班COS签名确认;单笔金额超过10000元时,请当班前端主管或经理签名确认;

5、持卡人在签购单上当面亲笔签名时,银行卡由收银员保管,不得将卡交由持卡人做签名参照;

6、如持卡人在签购单上当面亲笔签名与卡背面预留签名不符时,应撤销交易并请顾客用现金方式付款,否则应拒绝客人买单并通知前端主管;

7、同一笔交易只许刷卡成功交易一次,不得将付款金额分两次或以上进行刷卡交易;

8、以刷卡方式进行交易的,任何时候不得支付现金给持卡人;

9、收银员任何情况下不得自行重印签购单。如确需重印须先经COS以上人员同意才能进行,并经同意人员在前购单上签名确认;

10、刷卡消费时收银员任何时候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寻求COS支持。

二、不得受理下列状况的信用卡:

出示的信用卡和相关有效证件有损毁(缺角、穿孔)、涂改和伪造嫌疑;

对于有防伪标志的信用卡,其防伪标志有所毁损或模糊不清;

已过有效期的信用卡;

信用卡背面无持卡人预留签名或预留签名不清楚、有涂改的信用卡;

POS机指示为止付或超授权限额的信用卡;

如使用彩照信用卡进行交易,持卡人本人身份(姓名、性别、相貌等)和彩照卡上的相关内容不符;

信用卡账号首段(一般为4位)号码与下方平印的号码不一致;

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与正面下方的拼音姓名不一致。

以上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请各店准照执行。

批准:

银行卡结帐签名规定

为保障持卡人利益及公司交易安全,总部资金组于年月日发文规定,顾客用银行卡结帐,不论是信用卡还是借记卡,持卡人必须在签购单上签名确认。为更好地执行这一政策,现进一步明确如下:

如果是信用卡,请核对卡正面下方拼音与卡背面的汉字签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拒绝受理。

如银行卡背面无预留签名,或持卡人拒绝在签购单上签名,需收银员及当班COS同时在签购单上签名确认该卡是借记卡。

请确保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的签名与卡背面预留签名一致,并且银行卡号与签购单上打印出来的卡号相一致。

每单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消费必须有COS在签购单上签名,COS应对该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检查责任。

农行信用卡(彩照卡除外)消费一定要求顾客同时出示身份证,收银员须在签购单上登记持卡人身份证号码。

各店现金办及店财务对签购单签名有审查责任,如发现未按本规定执行者,应及时上报总部资金组,由资金组对有关责任人发出书面警告,累计警告达到三次者予以辞退。

本规定自即日期执行。

附:银行卡POS消费注意事项(总部资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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