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4页)

发布时间:2021-07-26 08:44:14 来源: 应用文书 点击:

市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要求,民委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进行认真研究,经过对照分析,民委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一些困难和问题,还需进一步克服和解决,脱贫攻坚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落实。

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推进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委员单位和旗县区民族工作部门协同作战合力,配合各部门储备建设好旗县区2019年——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继续跟进落实2019年——2021年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资金支持环节,切实发挥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用,持续巩固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效。为此,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改方向

(一)市民委要坚决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民委扶贫职责,做好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工作职能,从人员结构、组织机构、工作措施等方面,查找不足,完善改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民委要充分落实《xx市民委2018—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xx市民委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清单》、《xx市民委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工作方案》等,推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市民委要切实推进“月调研、月例会、月信息、季督查”等制度机制,采取总体统筹与专项研究相结合原则,认真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民委脱贫攻坚工作制度,认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民委脱贫攻坚专项会议(调度会、工作部署会、培训会)等,加强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全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旗县区民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部署国贫县、区贫县和土左旗、和林县等重点地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

(四)市民委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作为调研重要内容,积极与市和旗县区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深入旗县区,加强调查研究,有序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数量及分布底数清、状况明,为精准扶贫、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五)市民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作为行业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对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安排额度,协调有关单位及相关旗县区安排好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管理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推进科技教育、健康卫生、蒙医蒙药、文化体育等扶持措施;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给予扶持,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积极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在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和创建工作。

(六)市民委要积极会商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分配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保障项目实施效益,支持国贫、区贫县统筹整合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列入贫困旗县整合方案中,资金切块下达,不指定用途。同时要求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好项目库,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做好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好资金项目主管责任,及时会商有关部门,按时将资金分配意见报财政和扶贫部门。

二、具体措施

2019年——2021年市民委计划每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万元左右,每年安排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安排xx万元左右,全部用于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推进工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为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更好地为脱贫攻坚工作服务,市民委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和旗县区2019年——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备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每年投入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万元、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万元,为少数民族聚居村改善农田水利和道路交通基础条件,积极为全市脱贫攻坚打实基础;

(二)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推进科技教育、健康卫生、蒙医药、文化体育等扶持措施,计划每年投入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万元,完善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蒙医蒙药等基础建设项目,奖励资助高考应届少数民族优秀生、贫困生、民族学校加授蒙古语文优秀学生,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营造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良好氛围;

(三)在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

步教育和创建工作。抓住每年9月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的有利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族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等项宣传创建活动,继续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命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充分落实我市民族政策,推动全市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

(四)认真做好社会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好驻村第一书记深入基层蹲点工作,认真履行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协调被帮扶旗县安排好帮扶资金项目,严格落实帮扶政策。抓紧落实每年度我委社会扶贫、第一书记驻村包扶和结对帮扶工作,由委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土左旗北淖村、朝号村、小庞家营村,与村组织和贫困户进行对接帮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地了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和困难问题,想方设法给予解决,为贫困户提供了必要的慰问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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