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爱民生根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滴灌带、塑料管材灌溉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1-01-03 09:51:21 来源: 事迹材料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滴灌带、塑料管材灌溉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莱芜市爱民生根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7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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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滴灌带、塑料管材灌溉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莱芜市爱民生根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吕红霞

联系人

吕红霞

通讯地址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 13 号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271100

建设地点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 13 号

立项审批部门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20-371291-29-03-065544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型及代码

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7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20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及编制依据

莱芜市爱民生根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计划在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 13 号,

投资 200 万元建设滴灌带、塑料管材灌溉设备生产项目,主要建设滴灌带生产线 3 条、

塑料管材管件生产线(注塑机)1 条、水带生产线 1 条,年生产滴灌带 350 t/a、塑料管

材管件 50 t/a、水带 100 t/a。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 本项目属“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47 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选址合理性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选址合理性

项目周围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珍稀动植物等重点保护目标,环境现状良好。项目用地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 13 号,项目建设所在地块为莱芜冠臣门窗系统有限公司所有,建设单位已与莱芜冠臣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莱芜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4 年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本项目为滴灌带、塑料管材及水带灌溉设备生产项目,租赁该地块内已建设的工业厂房进行建设,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滴灌带、塑料管材灌溉设备生产项目,经查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已出具《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1291-29-03-065544),同意项目立项。

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 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备注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3

距离厂区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鹏山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2-B1-010(代码)。距离本项目所在地约3.10 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原莱芜市省级生态红线区分布见附图5。

生态保护红线

号,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水资源,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总量较少,符合资

源利用上限要求。

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

质量均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产生

环境质量底线

的废气经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废水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

终经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司东厂处理

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3

负面清单

号,根据当地环境功能区划,不在该功能区

的负面清单内。

与鲁环发[2017]331 号文的符合性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 1-2 与鲁环发[2017]331 号文的符合性

根据表 1-2,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鲁环发[2017]331 号)的相关要求。

(5)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 号)符合性

表 1-3 与鲁政发〔2018〕17 号符合性分析

鲁政发〔2018〕17 号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分析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

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鲁环发

鲁环发[2017]331 号文

拟建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一)重点行业。各市要开展 VOCs 排放调查工作, 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确定本地 VOCs 控制重点行业。各市应基于自身产业结构特征,结合筛查的重点排放行业,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二)重点污染物。针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活性强的VOCs,根据国家组织开展的 O3 和PM2.5源解析情况,确定 VOCs 重点控制因子。对于 O3 控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1,2,4-三甲基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对于 PM2.5 控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甲苯、正十二烷、间/对-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 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同时,要强化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 VOCs 的排放控制。

项目 VOCs 不属于重点污染物。

符合

(三)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 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炼油及扩 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项目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达标排放。

符合

死灰复燃。

死灰复燃。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

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以

下的燃煤锅炉。

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的建设。

符合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

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

本项目所用原料均在车间内存放、生产过程均在车间内进行。

符合

(6)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符合性

表 1-4 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符合性分析

规划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分析

一、调整产业结构

(一)减少落后和过剩产能

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 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

许可证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 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 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关闭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由葛洲坝水务(莱芜) 有限公司东厂处理达标排放;对于产生的 VOCs 废气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妥善

处置

符合

遵循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把钢铁、地炼、 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着力破除瓶颈制约,努力实现高耗能行业布局

优化、质量提升,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符合

加大已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监管力度,采

取“两断三清”等措施,严防已淘汰和化解的落后和

本项目不属于中央环保

督查发现的违规产能

符合

过剩产能异地复产。清理整顿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

各类违规产能和替代产能。

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 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 或减量置换。2018 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 目,确需新建、技改提能和核增产能的,一律实行

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符合

(二)增加新的增长动能

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钢铁、电解铝、地炼、焦化、轮胎、造纸、化肥、氯碱等行业产能布局。产能总量采取全省(或全市) 平衡,优化整合过程中相关产能总量不能增加;污染物总量采取新产能落地市(或县)区域内平衡, 通过减量或等量替代,优化整合过程中不能增加新

产能落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符合

二、调整能源结构

按照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的系统治理思路,进 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增加清洁能

源使用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

符合

三、调整运输结构

压缩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实施公 路运输绿色化改造,加大多式联运货物运输量,提

升铁路货运能力,着力控制移动源污染。

本项目积极配合实施

符合

四、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充分发挥重大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减少化肥农药 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和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投入结构优化调整,同时确 保化肥农药减量与农业产品产量质量不下降相统

一。

本项目不涉及化肥、农药使用

符合

(7)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表 1-5 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序号

规划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分

1

排污单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大气

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

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拟建 工 程 VOCs 排 放 量 为0.0495t/a。需申请 VOCs 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

2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

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 0.0495

t/a,需申请 VOCs 总量控制指

符合

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指标。

标。

3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列入前款名录的生产工艺、

设备和产品。

项目不存在列入前款名录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符合

4

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

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项目大气污染物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符合

5

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应当建立泄露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露物

料。

项目不属于此类行业。

符合

6

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

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项目原料及产品符合相应要求。

符合

7

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

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

符合

8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

定期限内,淘汰列入前款名录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本项目无列入前款名录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符合

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

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项目属于 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符合

10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加强民用散煤质量监督和节能炉具的推广,并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进清洁煤炭、优质型煤的供应、使用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

本次项目能源使用电能。

符合

11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现有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不得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

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本次项目不涉及锅炉。

符合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1-6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表 1-7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 1-8 高新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规划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分析

不符合产业园定位、污染排放较大、对外环

境影响较大的行业

项目符合产业园定位,污染经相应

措施治理后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符合

高水耗、高能耗项目,水的重复利用利用率

低的行业

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项目

符合

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

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企业情况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

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吹 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

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参照(二十)印刷业进行收集、处理。

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印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 经除尘后宜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使用含氯原 料的工艺废气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二噁英及酸性气体的控 制。

项目为滴灌带、塑料管材管件及水带的生产,挤出和注塑工段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

达标排放。

符合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

本项目位于莱芜

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

高新技术产业开

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

发区内。莱芜高

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

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 为 省 级 开 发

符合

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

区,已通过区域

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

聚区。

环 评 ( 鲁 环 审

2010[232]号)。

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

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项目

项目废气主要为 VOCs,不属于难

处理的、有毒有害的项目

符合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项目不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落后

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符合

(10)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2002 年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鲁政字[2002]381 号),已编制区域环评并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审批文号为鲁环审[2010]232 号。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为:巩固加强机械、建材、轻纺、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机电一体化、新型材料、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类项目,符合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

表 1-9 高新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滴灌带、塑料管材灌溉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莱芜市爱民生根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2、建设性质

新建。

3、建设地点

项目地点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 13 号,项目地理坐标是东经 117.728°, 北纬 36.198°。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规划要求

规划要求

企业情况

符合性分析

不符合产业园定位、污染排放较大、对外环

境影响较大的行业

项目符合产业园定位,污染经相应

措施治理后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符合

高水耗、高能耗项目,水的重复利用利用率

低的行业

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项目

符合

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

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符合

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项目

项目废气主要为 VOCs,不属于难

处理的、有毒有害的项目

符合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项目不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落后

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符合

项目东面为空厂房,西面和南面为厂房,北面为山东鲁能开源集团电器有限公司, 最近敏感目标为地理沟村。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

4、场地规模及投资

建设单位租赁莱芜冠臣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现有 1 座厂房进行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

1675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 万元。

5、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

项目建设 3 条滴灌带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搅拌烘干、上料、挤出、成型、冷却、

牵引、打孔、收卷、包装,年生产灌溉带 350 t;建设 1 条水带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搅

拌烘干、上料、挤出、成型、打包,年生产水带 100 t;建设 1 条塑料管材管件生产线(注

塑机),主要工序包括搅拌烘干、上料、注塑等,年生产塑料管材管件 50 t;。

6、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聘用员工 8 人,年工作 300 天,三班倒,每班 8 小时工作制。

7、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表见表1-10。

表 1-10 项目组成表

项目组成

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车间建筑面积 1675 平方米,车间西部为生产区,主要布置 3 条滴灌带生产线、1 条水带生产线、1 条塑料管件生产线。主要包括搅拌烘干、上料、挤出、成型、冷却、牵引、打孔、收 卷、包装工序,生产线主要由搅拌机、滴灌带机、空压机、打

包机水带机、注塑机等设备组成。

储运工程

原料区

位于车间中间位置,面积 150 平方米,用于存放原料。

成品区

位于车间南部,面积 200 平方米,用于存放产品。

辅助工程

冷却水池

冷却水池位于生产车间西南角,容积约 60m3(4 m×5 m×3

m)。

危废间

位于车间东南角,用于存放危险废物,面积约 10 平方米。

办公区

位于车间东北部,面积约 15 平方米,用于人员办公场所。

公用工程

用水

生产用水为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水主要用于

职工生活,由莱芜高新区供水管网提供。

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设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

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司 东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用电

年用电量20 万kwh/a,由高新区供电所提供,厂区设置250KVA

变电室 1 处。

-

-

供热

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供暖采用电空调,生产中原料烘干、

PE 颗粒加热熔化工序均采用电加热。

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

废水

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

司东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有组织废气

环保工程

废气

滴灌带生产线的挤出过程和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 计),项目分别在挤出机和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 VOCs,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无组织废气

集气罩未收集的 VOCs 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边角料和废包装袋,不合格

固体废物

品和边角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

噪声

车间安装隔声窗,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能够降低噪

声影响。

8.原料及产品

(1)原料

本项目 PE 管带与管件所用原料及配比是一致的,本项目所用原材料见表 1-11。

表 1-11 原料用量一览表

PE:聚乙烯(polyethylene ,简称 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 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 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聚乙烯的力学性能一般,拉伸强度较低,抗蠕变性不好, 耐冲击性好。聚乙烯可用吹塑、挤出、注射成型等方法加工,广泛应用于制造薄膜、中空制品、纤维和日用杂品等。

色母粒:色母又名色种,色母(ColorMaster Batch)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

序号

序号

资源及原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年需要量

所占比例(%)

备注

1

PE 颗粒

t/a

500

99.1

外购

2

色母粒

t/a

5

0.9

外购

合计

t/a

505

100

外购

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Pigment Preparation)。它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或染料均匀地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得到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PigmentConcentration),所以他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简单一点说色母是一种把超常量的颜料或染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是以着色剂、载体树脂、分散剂制得的高浓度有色粒料。

(2)产品

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 1-12。

表 1-12 产品方案一览表

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不再实施土建,只进行设备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13。

表 1-13 主要建设内容表

生产设施

本项目生产设施见表 1-14。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

表 1-14 主要设备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滴灌带生产设

滴灌带机

-

台/套

3

包括机头、挤出机、牵

引机、收卷机等各 1 台

2.

塑料管材管件

生产线

注塑机

--

台/套

1

包括注塑机 1 台

3.

水带生产线

水带机

-

台/套

1

包括机头、挤出机、牵

引机、收卷机等各 1 台

序号名称

序号

名称

产量(t/a)

备注

1

滴灌带

350

2

水带

100

3

塑料管材管件

50

合计

--

500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层数

面积(m2)

结构类型

1

生产车间

1

1660

钢结构

2

办公室

1

15

钢结构

合计

1675

4.

打包机

--

台/套

1

5.

--

搅拌机

--

台/套

1

6.

--

破碎机

--

台/套

1

对于注塑机生产出来的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再利用,破碎后的原料

颗粒较大,不产生粉尘

7.

--

空压机

--

台/套

2

合计

10

公用工程

给水

项目设 60m3 循环水池,在生产过程中产品需要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补水量约为 60m3/a。

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饮用、洗手等,员工 8 人,生活用水量以 50 L/人·d 计,生活用水量 0.4 m3/d,年工作 300d,则生活用水量为 120 m3/a。项目用水情况见图 1-1。

排水

项目设 60m3 循环水池,生产过程用到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按用水量 80%计,污水总量约为 96 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司东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图 1-1 项目用水平衡图 单位:m3/a

供电

项目用电由莱芜高新区供电所提供,生产加热、采暖、制冷、饮水等均使用电设备, 年用电量 20 万 kwh,由高新区供电系统提供。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8 万元,占总投资的 4%,环保设施主要包括活性炭吸附装置、危废暂存间、隔声窗、减震垫等。由于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

厂房所在厂区内建设有化粪池等部分环保设施。本项目环保投资清单见表 1-8。

表 1-8 环保设施及投资清单

项目

用途

金额(万元)

活性炭吸附装置

去除有机废气

6

危废暂存间

储存危险废物

1

隔声窗、减震垫等

降噪

1

化粪池

污水收集

厂区现有

合计

--

8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莱芜冠臣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 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地理位置

莱芜区地处东经 117°19′~117°58′、北纬 36°02′~36°33′之间。位于山东省中部,总面积 2246 平方公里, 泰山东麓,北邻济南市所辖的章丘市,东邻淄博市 博山区和 沂源县, 南邻泰安市所辖的新泰市,西邻泰安市郊区。

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 13 号。项目东侧为厂房,西侧为道路,南侧为空厂房,北侧为山东鲁能开源集团电器有限公司。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

地形、地貌

莱芜区地处鲁中山区中部,北、东、南三面环山,呈南缓北陡、向北突出的半圆形盆地。中部是低缓起伏的平原,西部为开阔的河谷平原。整个地势由东向西倾斜,北、东、南三面高,向盆地中部。北部山区为泰山余脉,近东西走向,自西向东有三平山、香山等; 南部山区有徂徕山脉,走向与北部泰山余脉大体平行,自西向东有莲花山、大堡顶山等。两山脉诸山皆为山势陡峻、切割强烈的中低山。东部的蟠龙山、鹏山、邱山呈西北东南带状分布,为低山缓丘。全市山地、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 80 %以上。两侧发育有宽度不等的冲洪积平原,一般分布在一、二级阶地上。平原和山地之间为大面积的丘陵地带,主要为近山阶地、缓阶地和缓岗地,海拔一般在 200~300 米之间。

气候状况

莱芜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平均年光照时数 2629.2 小时,

日照率 59.9 %。全年平均气温 12.7 ℃,平均风速 2.3 m/s,年无霜期 196 天。年降雨量 760.9

mm,主导风向为 SE,最大冻土深度 44 cm,最大积雪厚度 30 cm。气候特点是气温偏高, 降水偏少,主要自然灾害是旱、涝、雹、风、霜五种。

水文地质

莱芜区境内水系发育,主要河流为牟汶河,各支流呈树枝状分布于其两侧,南部支流较短,比降大,为季节性河流,丰水期水位暴涨,枯水期流量很小;北部支流较大,比降小,多为长年河流。牟汶河发源于莱芜区松崮山南麓沙子崖村,自东向西,横贯莱芜盆地, 于东平县马口村注入东平湖,流域面积 9090 平方公里。历年最大流量为 2920 立方米小时,

最小流量为 0.04 立方米小时,多年平均流量 8.29 立方米小时。方下河、嘶马河、孝义河等支流修有多处水库。

项目所在地地处鲁中低山丘陵区的莱芜盆地内,地下水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空隙水、碎屑岩裂隙水、基岩裂隙水和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水四种类型。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地表水渗漏等。地下水径流、排泄受构造、岩性、地性等因素的控制,总的运动方向与地表水流向基本一致,即沿方下河一线向南径流排泄出境。

植被生物多样性

莱芜区植被原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自然植被率很小,且具有明显的次生性质,除个别山地丘陵和沟谷中可见零星次生落叶、阔叶杂林外,主要是抗旱耐瘠的针叶树种。大面积的是人工植被。

生物资源野生动物有野兔、黄鼬、狐狸、獾等;鸟类有啄木鸟、灰喜鹊等;有益昆虫有 3 纲 9 目 26 科 118 种;野生中药材有汶香附、柏子仁、酸枣仁、丹参、远志、黄芩、

柴胡、全蝎等 450 多种,年采集近 200 种;野生鱼类有鲶鱼、马口鱼等;水生植物有苇、蒲、荻等。

莱芜高新区简介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地处莱芜中心城区东部,紧连市区,京沪、济青南线、博莱、莱新 4 条高速公路均从境内经过,设有 3 个高速公路出入口,40 分钟可到达济南国际机场,2 个小时到达综合性国际亿吨大港青岛港;磁莱、辛莱两条铁路线贯穿其中,正在实施电气化改造,穿境而过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已开工建设。全区现已形成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区 60 平方公里,建有 3 座国际领先的全数字

输变电站、日供水 2 万方的自来水厂、日处理能力 4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供电、供水、供热、天然气、排污等管网辐射全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基础较强。依托丰富的资源、产业优势,国内最大的果汁生产企业北京汇源集团、最大的生活用纸制造商维达纸业公司、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三一重工集团、最大的金刚石锯片生产企业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黑旋风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落户,全区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精密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六大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截至目前, 全区共有各类企业 1417 家,其中工业企业 320 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61 家,省级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 27 家,其中国家级 4 家,上市企业 1 家;已建成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31 个;已获得授权专利 329 项,鉴定省级

以上科技成果 62 项,认定“国家重点新产品”18 项,被命名为“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评价区范围内无重要保护文物。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为了确切阐述该项目选址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我们查阅了

《2019 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经认真类比分析,该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地表水地下水现状、声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分别为:

1、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达标区判定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主要收集了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提供的达标区判定数据。

2019 年 SO2、NO2、PM10、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 17 μg/m3、40 μg/m3、110 μg/m3、

58 μg/m3;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为 1.9 mg/m3,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

位数为 199 u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 PM10、O3、PM2.5。

表 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

(u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7

60

28.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40

100.0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0

70

157.14

不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58

35

165.71

不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1.9

4

47.50

达标

O3

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199

160

124.38

不达标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提供的达标区判定数据,本项目所在莱芜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不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超标原因分析

原莱芜市城市环境空气以可吸入颗粒物和 PM2.5 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的污染负荷关系为 PM2.5>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其变化规律呈季节性变化,冬季污染最重,其它季节污染较轻。原莱芜市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大气污染呈典型的煤烟型污

染。

产生上述空气环境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能源结构不合理是影响原莱芜市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原莱芜市属重工业城市,钢铁、煤炭、电力、建材等行业比例较高,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另外冬季供暖负荷大,周围农村仍普遍采用燃煤取暖。近年来,虽然燃煤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有所降低,

但消耗量在能源消耗总量中的比例仍然很高,燃煤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依然是污染的重要来源,造成了原莱芜市煤烟型空气污染。

原莱芜市特定的地理和气象条件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莱芜区地处内陆,属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定的地理气候特征,使莱芜区春季干旱、多风、尘多,造成春季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高;冬季寒冷少雨雪,采暖期长,静风频率较高,根据原莱芜市气象局统计资料,原莱芜市冬季大气稳定度出现 D 类(中性)、E 类(较稳定)、F 类(稳定)的比例达 74.4%,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导致污染物浓度升高,易出现环境空气强污染过程。

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环境的保障功能脆弱。市区周边地区山体裸露、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环境绿化尚未发挥应有的防尘固沙的保障作用,环境自净能力较差。

根据《莱芜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莱芜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 年)》的要求,莱芜区相继开展了“环保百日攻坚”、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并实施了“四控两提一平台”工程,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城市扬尘控制等措施,在严格落实上述方案后,大气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对策与建议

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加大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控制力度。以钢铁、电力、建材、粉末冶金、耐火材料等行业为重点,重点抓好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已建成治污设施的要保证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报请政府实施停产或关停。

扎实开展“蓝天行动”,狠抓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整治。落实高污染料禁烧区规定,对城区内的生活锅炉进行全面改造,改用清洁能源,加强对道路扬尘、建筑扬尘、运输扬尘的控制,减少地面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进一步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落实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检测运营,加强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加快油气回收和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

要继续抓好土(小)企业的整顿治理,巩固土(小)企业关停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加强城市周边地区生态建设力度,提高防尘固沙的保障作用和环境自净能力。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办机制、定期磋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该项目选址区域的地表水体为孝义河,最近断面为孝义河入汶河口断面,经查阅《2019 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2019 年济南市莱芜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2019 年度孝义河入汶河口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处区域距离鹏山水源地为 3.10 km,经查阅《2019 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鹏山水源地所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

本项目厂址周围为道路、企业,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生产生活噪声,经类比分析相同类似区域附近的噪声监测资料,本项目厂界的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生态环境

本项目所处生态系统为城市工业生态系统,经实地踏勘,建设项目区域内物种种类很少,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杨树、槐树、松树等绿化乔木,生态环境一般。生产期间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围无珍稀动植物、古迹、人文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属于特殊保护区、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1。

表 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类别

保护目标

经度

纬度

方位

距离生

产车间

保护目的和级别

环境空气

地理沟村

117.729°

36.165°

SE

291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祥和佳苑

117.723°

36.198°

W

465

黄泥沟村

117.712°

36.201°

N

339

龙泽苑

117.729°

36.205°

E

686

汇馨花园

117.720°

36.196°

SW

700

地下水

厂址及附近地下水

——

——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

标准。

声环境

厂区周围 200 米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地表水

孝义河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标准。

污染物名称SO2NO2TSP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TSP

PM10

PM2.5

CO

O3

1 小时平均

(μg/m3)

500

200

10000

200

日平均(μg/m3)

150

80

300

150

75

4000

160(8

h)

年平均(μg/m3)

60

40

200

70

35

/

项目

pH(无量纲)

高锰酸盐指数

COD

BOD5

氨氮

标准值

6~9

≤10

≤30

≤6

≤1.5

项目

pH(无量纲)

COD

硫酸盐

总硬度

氨氮

标准值

6.5-8.5

≤3.0

≤250

≤450

≤0.5

环境质量标准

一、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如表 4-1 所示。

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二、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2。

表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

三、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3。

表 4-3 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

四、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4。

表 4-4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类别

标准限值(dB(A))

昼间

夜间

2

60

50

1、项目有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排放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表 4-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mg/m3)

污染物

类型

标准来源

排放限值

VOCs

有组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

业》(DB37/2801.6 -2018)表 1Ⅱ时段

排放浓度≤60 mg/m3

排放速率≤3.0 kg/h

无组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

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浓度≤2.0 mg/m3

污 2、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废

染 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司东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物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执行标准pHCODBOD5SSNH3-N《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执行标准

pH

COD

BOD5

SS

NH3-N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级标准

6.5~9.5

500

350

400

45

3、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 4-7。

表 4-7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运营期

60

50

4 、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修改单要求。

本项目营运期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96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司东厂处理,达标排放。排放的 COD、氨氮可占用葛洲坝水务(莱芜)有限公司东厂总量指标,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

项目营运期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VOCs 排放量为 0.0495 t/a。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 号)要求,项目需申请 VOCs 排放量为 0.0495 t/a。

总量控制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图:

一、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生产滴灌带、水带、塑料管材管件。1、滴灌带生产工艺流程图:

N N、G N

原料 搅拌烘干 上料 挤出 成型

冷却 牵引 打孔 收卷 包装

N

N、S

N:噪声、S:固废、G:废气

图 5-1 滴灌带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介:

搅拌烘干:将 PE 颗粒及色母粒按照配比加入搅拌机搅拌均匀,因原料带有少量水分,需加热烘干,烘干温度不高于 80℃。PE 颗粒及色母粒原料粒径较大,并且搅拌过程密闭,因此本工序不产生粉尘废气。

上料:搅拌烘干好的原料,经上料机输送至挤出机。

挤出:原料进入挤出机后,经电加热(170-240℃)呈熔融状态挤出。本工序中原料加热熔化,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 VOCs 计)。

成型:挤出后的物料按照一定的规格定型。

冷却:成型后的产品温度较高,需要冷却水冷却降温,建设单位将建设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牵引:将降温后的产品引出,为下一道工序准备。

打孔:使用设备在成型的管带上打孔。产生少量一般固体废料。

打孔:使用设备在成型的管带上打孔。产生少量一般固体废料。

收卷:将产品去除边角后,打卷。本工序产生少量边角料。

包装:将收卷后的产品打包,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上料、挤出、打孔、收卷、包装等工序机械运转噪声。

2、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NNN、

N

N

N、G

S

成品

成品

注塑

上料

搅拌烘干

原料

N

N:噪声、S:固废、G:废气

图 5.2 塑料管材管件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介:

搅拌烘干:将 PE 颗粒及色母粒按照配比加入搅拌机搅拌均匀,因原料带有少量水分,需加热烘干,烘干温度不高于 80℃。PE 颗粒及色母粒原料粒径较大,并且搅拌过程密闭,因此本工序不产生粉尘废气。

上料:搅拌烘干好的原料,经上料机输送至注塑机。

注塑:原料进入注塑机后,经电加热(170-240℃)呈熔融状态用于注塑管件。本工序中原料加热熔化,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 VOCs 计)。

成品:注塑后的产品,去除边角多余物料后,即为产品。本工序产生少量边角料。

3、水带生产工艺流程图:

N N N、G S

原料 搅拌烘干 上料 挤出 成型

N:噪声、S:固废、G:废气



打包

图 5.3 水带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介:

搅拌烘干:将 PE 颗粒及色母粒按照配比加入搅拌机搅拌均匀,因原料带有少量水分,需加热烘干,烘干温度不高于 80℃。PE 颗粒及色母粒原料粒径较大,并且搅拌过程密闭,因此本工序不产生粉尘废气。

上料:搅拌烘干好的原料,经上料机输送至注塑机。

挤出:原料进入挤出机后,经电加热(170-240℃)呈熔融状态挤出。本工序中原料加热熔化,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 VOCs 计)。

成型:挤出后的物料按照一定的规格定型。

打包:将收卷后的产品打包,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为租赁厂房,施工期已结束。二、设备安装期:

1、噪声:主要存在于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机械零部件碰撞、电钻等噪。

2、废气:场地进行清扫以及设备搬运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

3、固废: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废设备包装品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人生活垃圾。

4、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二、运营期:

1、废气

有组织废气

项目原料主要为粒径较大的 PE 颗粒和色母粒,在拌料及上料过程中不会有粉尘产生。

在PE 管带生产线挤出工序和PE 管件生产线注塑工序中加热温度达到170~240℃, 原材料的 PE 分解温度约为 300℃,加热不会导致 PE 的分解。但是在受热情况下,原材料中残存的未聚合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以 VOCs 计。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排放系数,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VOCs 的排放系数为 0.35 kg/t(原料)计算,本项目原料总量约为505 t/a,则 VOCs 计产生量约为 0.177 t/a。

本项目在挤出机和注塑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 VOCs,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 90%,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率可达到 80 %,经计算,有 0.127 t/a 的 VOCs 被收集,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 0.0318 t/a,排放浓度为 1.473mg/m3,排放速率为 0.0044 kg/h。

无组织废气

项目在挤出工序和注塑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废气(以 VOCs 计),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 90%,仍有部分 VOCs 未被收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VOCs 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77 t/a,排放速率为 0.0025 kg/h。

2、废水

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冷却水,循环水池为 60 m3,补水量约为 60 m3/a。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 8 人,年工作日 300 天,员工生活用水量按 50 L/人·d 估

算,年用水量为 120 m3/a。产污系数按 80 %计算,则污水产生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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