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2020

发布时间:2021-07-11 08:44:52 来源: 脱贫攻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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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3篇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第1篇 一、监管资金项目和内容

我县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共三项:

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依据为省农业厅2021、2021年分配我县资金额文件);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1、2021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中央、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价格)。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1、2021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1、2021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年限1万亩})。

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21、2021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管监督工作。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严格执行省定方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实施方案抄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乡镇农机站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和水稻机插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技术推广股牵头、农机管理股协助共同负责,乡镇农机站配合县站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和核实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省、县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第2篇 一、监管资金项目和内容

  我县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共三项:

  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依据为省农业厅2021、2021年分配我县资金额文件);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1、2021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中央、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价格)。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1、2021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1、2021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年限1万亩})。

  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21、2021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管监督工作。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严格执行省定方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实施方案抄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乡镇农机站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和水稻机插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技术推广股牵头、农机管理股协助共同负责,乡镇农机站配合县站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和核实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省、县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第3篇 根据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结合《关于在全市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区立即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下发了《西湖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确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内设综合协调组、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涉农资金督查协调组,分别设在区监察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宣传发动,部署到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及时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传达了省、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参加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的有关情况,进一步说明和讲解了我区《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强调和布置了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涉农单位提出了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两个重点、四个环节",确确实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全区各涉农单位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村就全区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全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做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证学习实效。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监督检查工作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了解强农惠农政策和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自查自纠,检查到位

  区强农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做好对上对下工作的衔接,密切协调各工作组认真开展督促检查、自查和指导工作。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在对全区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清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各行政村在涉及土地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区财政局在对全区涉农资金进行梳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全区各涉农单位以及各行政村有关涉农资金自查工作的指导。并在5月13日至15日,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区属桃花镇及下属12个行政村和朝阳农场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检查内容实。由区强农办在全区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每个行政村,重点检查镇、场和村近两年来涉农资金的账目,要求涉农资金使用清楚、管理有序,涉农项目到位。二是检查方法全。检查采用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听,主要是听汇报;查,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是查账目;看,主要是看现场,重点是看资金与项目是否相符;访,主要走访村民,检查的同时派出暗访组上农户家问惠农资金是否发放到农民手中等。三是纠正问题快。在检查中国共产党发现问题5个,主要表现在村级账目不够规范,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村级财务人员素质较低,不够专业,据此检查组及时指导财务人员进行了纠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扶贫开发资金未实行县(区)级报账制的问题

  我区原来是纯城区,20xx年10月区划调整后接收了桃花镇才有了涉农工作。区财政局接到上级的专项资金指标时,指标单中并未注明必须要县级报账,所以我们就将资金直接下达到镇。

  整改措施及结果:今后将在区农办建立专账,严格按要求实行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

  (二)关于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未专账管理的问题

  我区新农村建设资金在区财政做账,是专户管理,在各村的账上也专门挂了科目。

  整改措施及结果:要求各村将资金分列出来,专门挂一张账页实行专款专列管理。

  (三)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滞留的问题

  我区校舍的维修原则上在假期开展,xx年收到的资金已在今年暑假全部作了安排,目前已立项,正在办理招投标事宜。关于资金的滞留主要是因为观洲小学改造项目还未办理工程决算,抚生路学校工程还未开工。

  整改措施及结果:抚生路学校教学楼加固工程将在暑假开工,开工后保证资金的到位,并在工程决算后将剩余资金划拨。并督促观洲小学尽快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完毕后将剩余资金划拨。

  (四)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

  我区桃花镇十里村将3万元小型水利建设资金列入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科目。

  整改措施及结果:已将3万元小型水利建设资金单列专账管理。

  (五)关于农村文化专项资金滞留并超标使用的问题

  农村文化专项资金账上剩余的3.28万元,待今年8月份与市电影公司所签合同执行完毕后,所余资金将使用完毕。另外,放映电影是参照《南昌市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付款的,06年、xx年不存在超标使用问题,05年电影放映标准为350元一场,也是参照该文件执行,但支出是在06年发生。

  整改措施及结果:准备下一步将该资金设在区文广局下实行县级报账制。剩余的资金将在8月份电影全部放映完毕后进行账目决算。今后将继续规范管理,严格参照上级部门规定的经费支出。

  (六)关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滞留和未实行"一卡通"发放的问题

  xx年资金在xx年拨付是因为本来该笔资金就是上级在xx年追加的价格补贴。"一卡通"是新出台的政策,xx年10月全省才进行了统一的计算机操作培训,故06、xx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用现金发放。

  整改措施及结果:xx年的涉农资金已全部采用"一卡通"发放,低保资金今后将做到及时发放,并做到在上级资金未下拨时由区财政垫付。

  (七)关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滞留和未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

  我区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都已做到专款专用,但部分村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单列出来作专账处理,关于滞留资金的问题,在 xx年6月份强农惠农自查自纠中发现,06年尚有2.4万元救灾资金未作安排,于是立即在当月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下拨至观鱼村、雷池村、十里村各8000元,故上述三村在20xx年6月份以后才使用该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及结果:经整改,各村已规范账务处理,按要求进行专款专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区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协调;涉农单位能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通过检查,纠正了部分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农村财务的管理,规范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总体来看,我区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圆满,在检查中尚未发现有挤占、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双创手册》,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让领导干部认识到强农惠农政策及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让村干部明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严肃性,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二是建立村级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要求区财政部门和桃花镇政府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管机制。联合区财政、区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不定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度,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和中(小)学校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西湖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防止强农惠农资金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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